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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彭阳县民政局      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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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加强2020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保障,统筹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工作,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的通知》(宁民字〔2020〕2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0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工作   

(一)高度重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我县疫情低风险实际,统筹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工作。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民政、卫键、市监、自然资源、交通、住建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以思想不麻痹、精神不麻木、作风不漂浮、行动不迟缓、服务不懈怠的精神,全力做好在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压实责任。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防控要求、防控条件及设施场地实际制定详尽具体的方案预案,既充分考虑群众的祭扫需求,又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并能及时有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相关负责同志和村委会主任履行安全管理直接责任的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同时要加强与县民政、公安(消防)、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的祭扫服务各项工作。

二、加强排查,严格管控,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祭扫安全

(一)排查安全隐患。清明节前,局殡葬管理所要对县殡仪馆、烈士陵园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做到重点场所必查、关键环节必查、设备用品必查,及时整治防疫安全、消防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二)严格管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烈士陵园及所有祭扫场所均要实行进入人员实名登记,要求进入人员在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对易造成人员聚集场所入口等地强化引导管理,并增配人员加强祭扫服务引导和机构场所巡查和消毒,避免人员扎堆,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不得在祭扫活动中进行聚餐聚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祭扫期间禁止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花圈、纸钱等祭祀用品;禁止在林地、草地等易失火区域进行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提倡用鲜花、丝带寄语等方式代替传统祭扫方法,推行绿色低碳祭扫。县殡仪馆继续停止举行遗体告别、集中祭扫和集体公祭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各乡镇要将辖区公益性公墓和历史形成的集中埋葬点纳入到祭扫管控范围内,安排专人负责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防疫等安全防范工作,避免群众聚众扎堆,确保不因公众聚集祭扫发生新冠肺炎感染事例。

(三)提供祭扫服务。各乡镇、相关单位要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将疫情防控期间的祭扫政策进行公告,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掌握了解,合理安排祭扫方式、时间。积极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扫方式,通过网上祭扫、代客祭扫、微信群、微视频、编辑清明寄语等多种服务方式,向逝者表达哀思之情,为群众提供简约便捷的祭扫服务,解决群众不能现场祭扫的难题。对预约申请参加骨灰撒散、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的,要认真做好登记及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待疫情结束后,再择日举行。

(四)加强部门协作。疫情防控事关全局,县民政、公安、市场监管、卫健、交通、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在县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履职尽责。县民政局要主动配合公安、交通、卫健、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做好设卡、劝阻、引导、宣传等工作;县公安局对扰乱社会秩序,违反祭扫政策,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对重点场所、重点对象,特别是摆摊设点、销售祭祀用品的,加强针对性的执法检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县卫生健康局对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检查指导;县交通运输局要做好交通管制,及时通报路况信息,避免车辆拥堵;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大林区和草原巡查力度,防止因散埋坟墓祭扫引发火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大对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殡葬用品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强化宣传引导,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倡导移风易俗各乡镇要以疫情防控为契机,引导群众从俭操办殡葬祭扫。培育文明环保、简朴庄重的殡葬礼仪和治丧祭扫方式,树立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推动丧葬礼俗改革,遏制大操大办、炫富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俗。大力推行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上纪念、错峰祭扫等纪念方式,积极倡导骨灰撒散、树葬、花葬等节地生态的安葬方式,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参与支持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

)强化舆情管理。各乡镇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要提前做好热点舆情研判,加强舆情监测,稳妥做好舆情应对,以积极开放的态度,主动与新闻媒体单位合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交流互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网络平台、微信群等方式积极引导群众主动防护、文明祭扫。

)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要通过悬挂横幅、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大力提升疫情防控期间祭扫政策的知晓度。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入户宣传、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移风易俗、丧礼改革,推动殡葬法规政策进村进社区,使广大群众了解殡葬法规政策,依法规范殡葬行为,自觉破除丧葬陋习,逐步摈弃大操大办丧事和祭扫节日焚烧污染环境的殡葬用品的行为。通过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群防群控,众志成城的防控态势,夺取疫情防控战的胜利。

)强化信息报送。清明节期间,县民政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马均臻任组长的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殡葬和志愿服务管理中心,张敏同志具体负责有关事宜。各乡镇在祭扫工作中遇到的紧急情况务必第一时间报告,4月4日至6日,各乡镇汇总辖区清明节祭扫工作情况后,每日11点前将上报《彭阳县2020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区市。


附件:彭阳县2020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


彭阳县民政局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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