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各集中供热采暖热用户:
为了规范我县集中供热收费管理,解决市民现场缴费耗时、排队、等候等问题,及早实现下年度暖费收缴费智能化、便捷化奠定基础。在今冬暖费收缴期间,供热公司需要逐户核实热用户信息,并签订《供用热力合同》,给广大热用户造成不便。应广大热用户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延期本年度采暖费收缴优惠时限,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延期时限
自2019年10月31日起至2019年11月10日,共10天。
二、采暖费收缴优惠办法
(一)住宅、营业、私营企业用热:统一优惠0.15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按规定价格5.7元/㎡·月收缴,不享受优惠政策。
三、其他事项
(一)历年欠费热用户,一次性交清所有欠费后,可享受本采暖期的优惠政策。
(二)本采暖期申请停暖的热用户,不享受优惠政策。
四、收费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址:县城北环路广安桥头向东100米彭阳县供热公司收费大厅
联系电话:0954—7014599
特此告知
彭阳县供热公司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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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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