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非公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非公企业:
经县非公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彭阳县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兑现办法》(彭非公办发〔2018〕3号)作一补充,具体如下:
一、对当年在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奖补项目,需提交企业股份制改革及通过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融资的证明材料。
二、对在银行贷款的利息奖补项目,需提交贷款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的证明材料。
三、对财务制度健全,当年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且纳税信用等级达到A级、B级奖补项目,需提交缴纳增值税纳税证明材料(免税企业除外)。
彭阳县非公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4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