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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彭阳县遥感监测违法图斑限期拆除的通知

来源:彭信担保有限公司      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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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1856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辖区内违法图斑进行拆除,恢复耕地种植条件。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各乡镇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盯,严格按照遥感监测违法图斑拆除整改要求,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责任人员,务必于225日前全面拆除整改到位。

二要认真研究、全面排查。各乡镇全面履行耕地保护责任,认真研究造成违法用地的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举一反三,对本乡镇所辖区域违法占用耕地情况,特别是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用地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报批土地手续合法。

三要加强督查、严格执法。县自然资源局要及时对全县7个违法拆除图斑进行督查,对因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乡镇及时通报,并报县委、县政府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拆除到位。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对全县违规使用利用土地情况进行监督监察,采取顶格处罚措施,严厉打击任何违法违规使用土地情况。

附件:彭阳县2018年遥感监测拆除违法图斑及责任乡镇.docx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21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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