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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彭阳县2018年科技研发项目的通知

来源: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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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大政府R&D投入力度,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撬动企业和社会力量,推动全社会研发工作深入开展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号)彭阳县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的实施方案》(彭政办发2018164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县有关企事业单位征集2018科技研发项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工业类项目

重点支持制造领域新能源、新技术、新装备研发;材料领域各类新型材料、复合材料的研发与工艺提升;能源化工领域新能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与开发;信息技术领域新软件、新技术、新系统的研究开发与系统体系、平台构建;资源环境领域节能减排环保技术、三废治理技术、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耕地土壤污染生态修复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与开发。

(二)农业类项目

重点支持农产品开发领域农业新产品开发技术、特色农产品食品、即食品精深加工技术的引进与示范、农产品特色制剂研发等;农业生产设备改造领域农业生产新装备、新机械、新设备的研发与改造提升;循环农业生产领域农作物秸秆与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农业微生物处理技术研发等;农产品安全生产领域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特色产业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农作物、蔬菜、花卉、林果、药材、饲草等特色种植产业上的病虫害检验检疫防控技术;畜禽、中华蜂、特种动物等特色养殖产业上的病虫害检验检疫防控技术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彭阳县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区市认定的科技型企业及其它研发活动的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必须具备承担项目的基础条件: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及财务健全、主营业务运营良好,效益稳定;有研发团队,研发团队中至少要有1名以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有能满足项目研发需要的实(试)验、生产及示范条件。

3项目配套研发经费不低于财政经费1:2的比例,且该项目经费支出(含企业配套研发经费)要按照科技研发投入统计单独归集核算。

4、项目研发内容简明具体,研发目标(技术、经济)明确,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先进性,用于转化的知识产权清晰,预期成果技术(工艺)成熟、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可行,研发团队结构合理,项目研发经费预算合理合规。

5、项目负责人应长期从事本领域产品、产业的研究开发,熟悉本领域技术发展情况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并实际主持该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工作。

6、项目重点支持规上科技型企业、有R&D投入的科技型企业,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项目优先支持前期已经开展的技术研发,所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应用前景,有明确的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目标,对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产品升级换代、行业技术进步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的引领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7、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在项目实施期满后逾期不进行项目结题验收或完不成项目建设任务要求的今后不予受理各类科技项目,并组织相关部门追回项目建设经费。一般性加工项目、单纯性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基本建设项目不得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正在接受司法部门调查的不得申报。

8、本年度享受过区市科研项目超过60万元的原则上不予支持,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方式

项目申报管理单位为彭阳县科技服务中心,请相关企单位按照《通知》后附的《彭阳县科技研发项目申请书》于1220日前报送项目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项目受理后,科技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项目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立项,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彭阳县科技研发项目任务书》。

三、项目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科室:彭阳县科技服务中心项目办

  式:0954-7012573

人:黄小兰    手机号:13649567886

 pyktb@163.com

附件彭阳县科技研发项目申请书


                          彭阳县科技服务中心

                           201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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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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