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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脱贫不享受政策”户标注及回退 名单公告

来源:彭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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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宁开办发[2018]25号)要求,按照“在精准识别、精准退出上再精准,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真正把底数摸实,摸透、摸准”的精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乡镇第二批定上报的“脱贫不享受政策”202户(749人)、第一批已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需回退的12户46人进行了审核,同意将赫常彦202户(749人)确定为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刘满文等12户46人予以回退,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954-7012470     

附件:

彭阳县第一批已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回退户名单.xlsx


彭阳县第二批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名单.xlsx

 



彭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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