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商户注意啦 乱泼乱倒再不能随心所欲了
城市道路两侧的雨水箅子是城市雨水的唯一收集设施。然而,长期以来,随处可见沿街商户和市民将生活污水、瓜果纸屑、残羹剩饭随意倾倒至雨水箅子,污染环境,臭气熏天,广大市民过路掩鼻,深恶痛绝。
为了下决心根治这一影响市容和市民关注的突出问题,近期,彭阳城管召开局务会议,决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环卫、监察、公用事业管理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集中治理城区乱泼乱倒泔水、污染雨篦子问题。
一是摸底排查建档。经过20天的进户排查和摸底建档,目前共发《整治乱泼乱倒、争做文明市民倡议书》697份,沿街182家餐饮、烧烤门店、50家理发店和无排水设施经营商铺74家全部签订了承诺书。
二是确定重点区域。本次专项整治根据收集、整理的用户意见,梳理出整治重点。重点区域为兴彭大街全段、光明路全段、三产园区路口、二市场街巷、长安路全段、宏阳楼下、商业街全段、农贸市场、秀水花园东侧三岔路口、明皇后背、一中、一小前后。
三是健全收集机制。针对重点区域,我局将建立全天候收集机制,侧重增加重点区域泔水、垃圾收集车等候站点,延长等候时间等措施,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彻底改变脏、臭、乱局面。
四是集中取证处罚。建立执法巡回取证机制,采取跟踪蹲守等办法,收集拒不整改的商铺证据,定期曝光。对证据确凿、屡次倾倒的商铺,除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罚款处理外,还将视情节轻重,联合市监局、卫计局和建环局予以严罚重处,吊销商铺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手续。对于阻碍执行职务的当事人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入户发放倡议书、签订承诺书
链接: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餐厅(馆)及单位食堂、食品加工企业、榨油厂等生产的垃圾、泔水、必须运输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集中处理。
禁止餐厅(馆)及单位食堂、食品加工企业、榨油厂等生产的垃圾、泔水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
第五十条 违反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将垃圾、泔水排入雨水管道、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等地方的,处以500至200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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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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