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开办发[2018]61号)要求,按照贫困户申请、村民代表评议、乡村两级公示、县级审核的程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乡镇拟定上报的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24户(78人)及返贫户14户(41人)进行了审核,同意将李生林等24户(78人)确定为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马应杰等14户(41人)确定为返贫户,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县扶贫办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954-7012470
彭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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