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彭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彭政发〔2014〕180号)规定,拟对部分腾退的零散房源进行公开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一、分配对象及条件
1、2016年8月申请公租房报名登记的城镇居民轮候户54户。基本条件:因房源有限,本次仅对轮候户家庭成员为2人(含2人)以上的轮候户,经审查名下无房、无车(农用车除外)、无经济实体注册的(见附表)。
2、县城各单位“三支一扶”、大学生实习生、志愿者、新就业在编职工干部 50名。基本条件:在彭阳县城单位上班,在彭阳县城无住房。
二、拟分配公租房房源
本次分配房源为3个小区,共104套。其中:宁馨花园共35套,南苑小区25套,民生家园44套。
三、分配原则及须知
(一)轮候户
1、户主为60周岁以上或本户口家庭成员有肢体一、二级残疾家庭,优先提供低楼层摇号确定;
2、通过随机摇号抽取房源;
3、按照户主的出生年月日先后顺序进行摇号,在规定时间未到场的视为放弃。
4、保障办负责对轮候户到不动产局、市监局、交警队等单位完成资格审查。经审查家庭成员名下有房、有车、有实体的取消保障资格。
5、摇号时间:2018年9月25日上午10点整准时摇号,地点:保障办,地址:悦龙山新区建环局业务楼321室。
6、公租房号确定后,必须于2018年10月10日前完成入住手续办理,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
(二)县城各单位“三支一扶”、大学生实习生、志愿者、新就业在编职工干部
1、对享受房补政策的财政供养人员,按照住房补贴方案要求,若申请公租房不得享受住房补贴,将从其本人申请入住之日起,将信息报送财政局,停发住房补贴工作。对以前年度已申请公租房未腾退的一并予以停发扣发住房补贴。
2、对县城各单位“三支一扶”、大学生实习生、志愿者、新就业在编职工干部 等申请公租房的,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对本单位已申请享受公租房的原“三支一扶”等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说明,在岗的附考勤签到表,不在岗的需原单位协助腾退公租房后,方可再申请新的公租房。
附件:彭阳县2018年第一批公租房拟分配人员名单 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