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厅 扶贫办关于下达2018年自治区购买公益性岗位计划的通知》(宁人社发[2018]51号)要求,2018年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现已开始,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
1、2018年6月30日前为本县城镇居民中(截至2018年8月30日年龄男不超过57周岁,女年龄不超过47周岁)持《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城镇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男:1961年8月31日至1968年8月31日出生;女:1971年8月31日至1978年8月31日出生)。
2、有劳动能力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中就业困难的人员。
3、离异、丧偶且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赡养老人,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员。
4、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在县残联报名);
5、城乡2015、2016、2017三年毕业的城乡困难家庭中尚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6、军人随军家属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及复原、退伍家庭困难军人。
(以上各类人员已安置过的不再重新安置)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居委会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认定表》、《“4050”人员认定表》、《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表》;离异、丧偶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就创局窗口登记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15日。
联系电话:0954—7012459
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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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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