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彭阳动态 > 通知公告

彭阳县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07-13     
字号:

 

  进一步加强我县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使大学生便捷、快速、顺利申请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保这一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6号)文件、《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上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的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实现“应贷尽贷、规范操作、防范风险、方便快捷”工作目标,发挥国家助学贷款教育扶贫、精准扶贫的作用,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公平接受有质量的教育。 

  二、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一)成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县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彭阳县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教体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主任)、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中心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并成立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申请、审签合同、复查、还款、联络、预警、后勤保障等8个工作小组。 

   (二)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和指导。 

  1、加强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的指导和辅导,使学生和家长熟练掌握办理流程和环节、贷款申请审批程序和还款流程,熟知违约责任。加大开发银行“95593呼叫中心热线咨询回复,使学生及家长的疑问得到及时有效准确解答。 

  2、落实上级部门宣传政策,将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时间、地点、热线电话以及要提供的必要材料等信息在本县电视台,媒体网络上及时发布,避免学生和家长往返跑路。 

  (三)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办贷效率。 

  切实简化办理程序,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电子合同,简化办理程序,贷款学生只需提供所需证件材料原件即可办理,提升办贷效率,提高贷款数据准确性,同时也为申请贷款学生和家长极大地提供方便。 

  (四)做好贷前准备及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为了确保做好贷款工作,提前购置并安装调试电脑、高拍仪、手写字板、打印机等设备,通过对工作人员集中培训,掌握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和操作流程,提高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效率。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流程。 

  1、申请对象及时间: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含本年新录取学生);申请办理时间7月15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 

  2、办理地点:彭阳县悦龙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体局窗口,热线电话0954-7015248。 

  3、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本人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并打印申请表(新生先注册)。 

  4、首贷所需材料:(1)有本人及村(居)委会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一份;(2)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和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到资助中心共同办理手续。 

  5、续贷所需材料:(1)有本人签字的《申请表》一份;(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到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6、高校回执录入截止时间:学生持县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高校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单,10月10日后生源地贷款网络关闭,进入贷款审核、发放阶段。  

  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从2018年7月15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具体办理时间按乡镇安排如下: 

    

办理时间 

具体时间 

办理乡镇 

备注 

7月15日至9月30日 

7月15日至7月31日 

不分乡镇 

节假日除外 

8月1、2、3日 

白阳镇 

3天 

8月4、5、6日 

古城镇 

3天 

8月7、8、9日 

红河镇 

3天 

8月10、11、12日 

城阳乡 

3天 

8月13、14、15日 

王洼镇 

3天 

8月16、17日 

新集乡 

3天 

8月18、19日 

草庙乡 

2天 

8月20、21日 

孟塬乡 

2天 

8月22、23日 

交岔乡、罗洼乡 

1天 

8月24、25日 

冯庄乡、小岔乡 

1天 

8月26日 

白阳镇 

1天 

  

8月27日 

古城镇 

1天 

  

8月28日 

红河镇 

1天 

  

8月29日 

王洼镇 

1天 

  

8月30日 

城阳乡 

1天 

  

8月31日至9月30日 

不分乡镇 

节假日除外 

  三、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和贷款工作。 

  加大对贷款学生诚信教育,培养学生按时还款的意识,强化贷款违约风险防范。特别是对本息偿还要求及拖欠处罚、骗贷后果等进行重点宣传教育。 

  (一)正常还款。4-6月对当年毕业的大学生通过群发短信和打电话的形式通知学生完成信息变更及毕业确认。7-9月贷款时加大对在校大学生进行金融知识宣传和诚信教育。10月按辖区将本年度应付本息大学生详细资料及有关注意事项送达各中心学校,由专人负责,告知家长和大学生还款时间、还款方式和本年应还金额,并督促于10月21日前完成还款。对失联学生,通过《贷款学生信息表》和亲戚邻居等获取有效联系方式,告知还款事项。各中心学校及时将联系情况反馈至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逾期还款催收。12月21日起,按辖区将逾期学生详细资料及有关资料送达各中心学校,通过上门或委托送达《逾期助学贷款催收通知书》进行催收。《催收通知书》一式两份,被催收对象保留一份,资助管理中心留存一份,作为依法起诉依据。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7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54-7013891  
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