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为营造节日氛围和维护社会秩序,方便市民置办年货。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决定于2018年2月3日在彭阳县朝阳路(原白阳派出所巷口)划定临时摊位,有需要租赁临时摊位的市民请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报名。
一、报名范围:出售年画、对联、灯笼、香表等春节传统用品的商户。
二、报名时间:自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三、报名地点: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监察大队办公室。
四、报名须知:
1、每个商户只能1个摊位,摊位最大长度为4米,按照监察大队要求入驻,必须自觉遵守临时市场各项管理规定。
2、本次摊位有限,根据场地划完为止。所申请摊位不得私自转让转租,一经举报查实商户有转租转让行为的扣除费用,清理出场。
3、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交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请社会各界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4.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商户,我局将不再额外补划摊位。
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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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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