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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智能交通监控系统的公告

来源:彭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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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对道路出行的新期待和新要求,规范辖区道路行车秩序,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十六条之规定,彭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于2018120日起启用2处红绿灯抓拍系统、1处固定测速系统、9处违停抓拍设备届时将对闯红灯、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违法停车、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后上网处罚。

一、红绿灯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共2处,即:兴彭大街泰和路口、兴彭大街朝那路口。

二、固定测速设备共1处,即:S202线508公里700米处

三、违停抓拍设备共9处,即:兴彭大街建行门口、兴彭大街怡园广场门前、兴彭大街妇幼保健院门前、安定路新汽车站门前、富阳路四中门前、富阳路公交专用道路、王洼镇街道政府街南环路、王洼镇街道中心街与市场路口、王洼镇街道中心北街

以上启用的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将严格对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标志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故意遮挡号牌、违法调头、违法停车、不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妨碍安全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动态和静态跟踪抓拍,对机动车驾驶人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

道路交通违法信息查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登录互联网“宁夏交警信息网(www.nxjj.gov.cn)”网站“交通违法查询”进行查询;关注“彭阳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违章信息查询”进行查询;手机下载客户端“交管12123”进行注册登录查询。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平安出行,为全县人民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彭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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