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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符合农村电商筑梦计划支持项目的通知

来源: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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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级电商服务站、电商企业、微商店: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农村电商筑梦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1761) 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收集2017年第二批培育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建设、生鲜农产品同城配送、搭建农村创业就业筑梦平台等四大类项目支持资料上报商务厅兑现奖补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内容

    (一)支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支持返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等各类农村市场主体在村级站点通过自营或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商品。经县(市、区)政府审定,线上销售商品的,按其销售金额的1%给予奖励;线上销售本地生产、制造的产品的,按其销售金额的2%给予奖励。

    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线上市场。对注册入驻阿里、京东等国内外大型电商平台企业,建立“地方特产馆”和“特色产品专区”,实际经营满一年的,经县(市、区)政府审定,给予注册年费全额一次性补助。

    (二)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电商公司和培训机构等对本土农村电商运营团队进行“一对一”孵化培训。每孵化成功一个运营团队( 5-7人),年销售额达50万元以上的,经县( 市、区)政府审定,给予孵化机构一次性补助1.5万元。

    (三)支持生鲜农产品同城配送服务

    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开展“从地头到餐桌”的地产生鲜农产品同城配送业务,创新生鲜农产品从生产基地直供城镇家庭及企事业单位的配送模式。对于实施地产农产品同城配送的企业,经配送企业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审定,按照配送金额的2.5%给予奖励。

    (四)搭建农村创业就业筑梦平台

    支持建立由培训机构、电商创业者、志愿者等组成的筑梦导师服务团队,帮助农村居民实现电商创业梦想。农村居民经导师团队辅导后从事电子商务,连续经营1年以上,且当年销售额达10万元以上的,经县(市、区)政府审定,给予筑梦导师服务团队1000元奖励。

    二、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资金统计时限

2017年7月1日-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企业准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线上店铺首页截图;年度销售总额截图、单品总量截图;分月度销售截图、单品总量截图;分月度单品销售明细奖励资金申请表等支持材料(注:需现场与后台审核一致)2018年1月5日前上报县发改局商务办(203室),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东升     刘振玲

 联系电话:0954-7014405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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