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过程
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国家、区、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发改局牵头制定了《彭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审议稿)》,先后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社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报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二、《办法》基本架构
《彭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审议稿)》分总则、项目决策、项目前期、项目招标及管理、项目验收及运行、附则共六章二十条。第一章是总则,为《管理办法(审议稿)》起草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第二章是项目决策,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年度计划制、项目建设实行专班负责制、项目决策实行分级管理制等。第三章是项目前期,包括项目设计实行签字背书制、项目审批实行领导包抓制、项目前期实行限时办结制等。第四章是项目招标及管理,包括项目建设重大事项实行备案制、项目推进实行督查通报制等。第五章是项目验收及运行,包括项目竣工实行联合验收制、项目档案验收、项目运行实行绩效评价制等。第六章是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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